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一、专业代码
130305
二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旨在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、影视项目制作策划与新媒体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,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创作的基本技能,能够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建设,在各类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、编辑、制作、撰稿以及宣传、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
三、培养要求
本专业主要学习新闻传播学、艺术学和影视创作的基本知识,完成音、视频节目创作生产的基本训练,使学生具备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的独立创作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新闻与文艺宣传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和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,具备健康的体质和心理素质,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与沟通能力。
2.掌握与专业相关的艺术、文学、广播电视艺术学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具备创新意识、独立思考和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3.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广播电视节目编导、策划、采写、拍摄、制作、主持等方面的基本技巧,具备视听结合的思维和表达能力,同时掌握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进行创作的基本技能。
4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,具备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,具备适应未来竞争机制、向更宽广的专业领域拓展和继续学习的素质与能力。
5.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借助工具书阅读外文专业期刊,具备一定的沟通、交流能力。
四、核心课程
视听语言、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基础、影视后期制作、动画制作、灯光与照明、音频录制与编辑、影视批评。
五、学制、学位与最低毕业学分要求
学制:四年
学位:艺术学学士
最低毕业学分:170
六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集中实践:专业实训、专业见习、认知实习、联合实习(广播剧创作、纪录片创作、电视专题片创作、电视综艺晚会、艺术片创作、广告片等)、毕业实习以及毕业设计(论文)等。
七、执笔人、审核人
执笔人:袁 辉
审核人:祁晓霞 商忠